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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时间:2023-10-09 10: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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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哪四项?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义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位员工应当至少多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布)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三类A,B,C。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C类专职安全员。A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B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项目经理资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C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员工上岗前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要为其建立安全培训登记卡,也可以叫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演练内容有哪些?

1,消防逃生演练。 2,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方法操作演练。 3,模拟各种不同性质失火的现场灭火演练。 4,生产设备点检及5S管理操作演练。 5,用电设施现场问答。以上仅供参考,应予结合实际生产现场情况,依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培训及现场指导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