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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供应

时间:2023-05-30 1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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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篇1 一、药剂科在院领导与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的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进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院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院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价一律按网上中标价80扣执行。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河南省关于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供应和购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要保证从药品入库30天内及时回款,公立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 同时,不得以费用总额、“药占比”、医院基本用药品种数量、药事委员会评审以及药品经营企业开户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与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