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1、《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指出,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2、扩展资料:
3、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4、(2)交通费:省部级才能坐头等舱,市内交通每天80元包干。
5、第八章附则
6、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7、差旅费津贴的支付标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出差人员住宿,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8、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9、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10、答: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标准分为实报实销和包干使用两种:如去北京值班,除实坐的车费外,住宿费每晚500以下,生活费公交费每天180元。
11、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1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12、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财政部表示,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
13、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支出等。
14、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15、这部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如果是北京的员工,北京市有自己专门的规定:
16、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
17、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18、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实行统一标准,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分职务级别凭据报销。
19、年1月1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
20、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标准可上浮20%-50%。拿青岛来说,夏天这里游客众多,酒店一房难求,适当提高标准,保证顺利入住,可以避免耽误事。这一调整,也是从实际出发的务实之举。
21、伙食标准,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自主规定。我们梳理各地标准可以发现,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大多为100元。
22、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23、(1)住宿费:
24、(3)伙食费:每天补助100元,不能吃鱼翅燕窝等高档菜。
25、住宿费。北京市差旅费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按照财政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副市长级人员600元/人/天,局级人员300元/人/天,处级及以下人员150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