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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精选156句】

时间:2023-05-10 09:34:14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

1、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5种情况从轻或减轻处分:

3、(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及从事商业活动。

5、(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7、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8、(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9、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10、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11、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12、(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13、第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14、对涉及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

15、第七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6、(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17、(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18、一是以权谋私行为;二是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三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四是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五是是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六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七是权色交易等行为。

19、第十四条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0、第二章责任内容

21、廉洁自律,不参加影响党风的宴请活动。

22、遵守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23、第十九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24、一是党组织失职行为;二是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

25、(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26、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27、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不搞特殊。

28、廉洁自律准则是指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分别是:

29、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

30、五是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

31、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32、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33、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干部应尽之责,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准绳,时刻对照、反思自己的工作行为,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34、(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35、(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36、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37、准则内容

38、(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39、《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于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由党中央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在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而成。全文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40、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41、第二十三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42、第二十八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43、(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4、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45、答: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原则)

46、(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47、三是失泄密行为;四是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

48、四是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

49、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理,接收党员群众的监督,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予以公示。

50、建立廉政档案,落实廉政目标责任书。

51、一是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的行为;二是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行为;

52、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53、导语部分重申了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

54、一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全党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

55、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56、二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以德治党的“德”,主要指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57、一、纪律处分的种类、措施与原则

58、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59、个人家庭重大事项要向组织汇报,接受组织监督。

60、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

61、一、党风廉政建设准则

62、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

63、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4、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65、第二十七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66、(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67、一是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腐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

68、二是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69、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0、一是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7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内容:

72、第十五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73、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74、“廉洁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75、一是生活奢靡行为;二是违反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等行为。

76、(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77、5种情况应该从重或加重处分

78、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79、第四章责任追究

80、第九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81、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82、一是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83、第十六条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8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85、三是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86、(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87、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

88、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89、第二十五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90、第十条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

91、四是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92、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93、三是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行为;

94、(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95、三是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96、(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97、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98、五是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99、第六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00、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1、三是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等行为。

102、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103、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104、一是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二是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三是侵占群众知情等行为

105、第三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106、党风廉政建设准则

107、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108、首先,要提高政治占位,其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是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09、第三十条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110、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不求一步到位,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111、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11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13、第一章总则

114、党的廉洁自律的主要内容:

115、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116、落实校务公开制度

117、二、“六大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118、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119、第十七条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120、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包括5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

121、第二十六条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122、四是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123、三是要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为官就要把为民谋利作为己任,多办利民之事,。

124、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125、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126、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127、“政治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128、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129、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30、第十二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31、“工作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132、一是违反民主集中制;二是侵犯党员权利行为

133、(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134、党组织严重违纪有2种处理措施:改组、解散;

135、四是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五是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行为;

136、七是违反政治规矩等行为。

137、第五章附则

138、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139、“群众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140、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141、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142、六是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行为;

143、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144、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145、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46、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同时废止。

147、二是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该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准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铜墙铁壁,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思考我得到了什么,多想想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官,老诚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148、“生活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149、四是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

150、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

151、(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152、二是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153、第二十条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154、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155、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156、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