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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厦政府

时间:2023-10-06 14: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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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3年谁建立了噶厦?

乾隆十五年(1750)至十六年(1751)间,清政府对西藏的行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内容是废除封授西藏郡王制,规定西藏地方政府(即噶厦)由四名噶隆组成,“噶隆事务,不可一人专办”。 进藏平叛的四川总督策楞,根据乾隆帝的指示,于乾隆十六年拟定了<西藏善后章程>,在进行体制改革的同时,清政府还决定在西藏长年驻兵一千五百名,令提督大员率领弹压,三年轮换一次,成为定例。

嘎厦怎么念?

gá xià 噶厦读音:gá xià。 噶厦是清代到新中国初期西藏地方官署名,即原西藏地方政府。“噶”是命令的意思,“厦”是房屋的意思,“噶厦”就是发号施令的地方。外国人常把噶厦译成“内阁”,性质类似。 噶厦与僧官系统的最高机构——译仓,合称为原西藏地方政府。因此,原西藏地方政府是由俗官和僧官系统共同理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