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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时间:2023-06-13 09: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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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分析是每月写一次吗?

每月一次,由公司会计进行负责。 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 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企业不得违反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单位必须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并非一定要有注册会计师审核签字,月度、季度财务报告一般地方监管机构并没有强制要求,当然,个别地方另行规定的除外。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财务报表要盖哪些章?

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应当加盖公章。税收没有规定不代表一定没有规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规定: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企业月度的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

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表》规定,月度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表》(财政部财会[2006]3 号)第三条 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八条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应当按照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下简称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类分项列示。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