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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

时间:2023-05-23 09: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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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民工?

所谓“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 “农民工”一词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1983年提出,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 或者对农民工存在一定的误解,以为农民工就是搞建筑的。其实大错特错。因为从农村来到城里打工有各行各业,有些白领也是农业户口,只是他们学历高一点从事白领工作。有些总经理也是农村来的,还没落户也叫"农民工";所以农民工这个称号应该取消。

“农民工”这一词是谁提出的?

"农民工"一词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1983年提出来的。农民工,又称民工,简言之是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即其农民身份还未能得以转换而又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的群体。"农民工"一方面具有农民的身份属性,另一方面从事的工作却是产业劳动。据报道,我国目前许多行业都以农民工为主体,其中建筑业的90%、煤矿采掘业的80%、纺织服务业的60%和城市一般服务业的50%的从业人员都是农民工,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已达到9400多万人,并且每年仍以500万的速度增长。2005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已超过1.5亿,每3个产业工人中就有两个来自农村。然而由于"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农民工总是处于受歧视的社会地位,沦落为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自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大潮,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以巨大的流动人口形式涌入城镇,去追寻世世代代、祖祖辈辈期盼的"城市梦","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也随之产生。农民工进城以自己的劳动谋求生活的同时,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低廉的人力资源,为城镇的建设、繁荣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尴尬的是,同处城市屋檐下,农民工与城里人相比,却要明显矮三分、低一等,他们的社会地位与其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形不成正比。农民工的权利保障问题,已成为当今一个十分沉重、令人伤感的社会话题。

农民工包括企业工人吗?

包括呀 农民工是属于工人阶级。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群体。农民工是指有着农民身份的工人,是我国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化过程中出现的新工人阶级群体。农民工为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农民工已经具备了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因此,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